新闻> 国内新闻> 正文

黑龙江将“新官必须理旧账”写入法条

广西日报 2019-02-12 07:18 大字

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于日前审议通过《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新官必须理旧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保持政策的连续和稳定,依法作出的规划、行政决定等不得随意改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项目落地保障机制和承诺办结制度,实行项目跟踪服务责任制,可以指定有关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提供无偿代办项目审批服务。

将于3月1日起施行的《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政务服务机构和有关部门在公布的办公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提供办事服务,不得限定每日办件数量。(摘自《新华每日电讯》)

编辑点评

人事有代谢事业须赓续

黑龙江立法规定“新官必须理旧账”,体现了政府部门的责任担当,提升了政府部门的社会声誉和公信力。“新官”上任,既要用好前任打下的基础,也应理好前任留下的“旧账”,所谓“人事虽有代谢,事业必须赓续”。况且,“旧账”大多跟群众利益直接相关,关乎百姓福祉。因此,“新官理旧账”既是职责所系、事业所需,更是群众所盼。

新闻推荐

土乡山村里的农民篮球赛

2月10日,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台子乡下台二村举办了农民篮球赛,11支队伍88位村民参加比赛,为节日里的山村增添了欢乐...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