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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正式就“垃圾分类”立法

广西日报 2019-02-12 07:18 大字

近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推行20多年后,“垃圾分类”在申城纳入法治框架。

《条例》明确,从7月1日起,个人如果混合投放垃圾,最高可罚200元;单位混装混运,最高可罚5万元。届时,上海党政机关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旅馆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餐馆、外卖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

(摘自央广网)

编辑点评

“随手扔”变“随手分”

目前,我国有40多座城市试点生活垃圾分类,部分城市已出台行政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类需不断加强社会动员、增进社会共识,在立法领域形成刚性约束将成为趋势。此次,上海针对垃圾分类提出“违法必罚”。罚款不是目的,关键是让每一位市民树立垃圾分类意识,形成生活习惯,让“随手扔”变“随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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