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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人社局用好“三项机制”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咸阳日报 2019-02-01 07:18 大字

本报讯(孙俊峰)2018年以来,彬州市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三项机制”,以鼓励激励催生内在动力、以容错纠错提供思想保障、以能上能下标明履职底线,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制定“三项机制”配套制度,明确树立导向,广泛传递“干好了有奖,干错了可容,干不好要下”的强烈信号,让想干事的有信心,让敢干事的有担当,让不干事的有压力。

为强化鼓励激励,增强干事创业活力,彬州市人社局从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内容,明晰评价标准,通过评优评先、考核奖励和选拔重用三方面措施,对表现优秀的干部予以鼓励奖励。评优评先方面,主要针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为优秀和单项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优秀等次的确定,或通过量化赋分的方式提高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最终得分;考核奖励方面,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被评为优秀、良好等次的个人核发考核奖金。

围绕贯彻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彬州市人社局进一步细化措施,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宽容失败、允许试错、有错则纠,打破干部思想行动束缚,着力营造敢想、敢做、敢担当良好的工作氛围。一是鼓励干部“敢想”。通过机制的作用发挥,鼓励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担当、敢于创新。二是鼓励干部“敢做”。通过合理容错的机制保障作用,严格区分失职与失误、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为私的界限。三是鼓励干部“敢担当”。充分发挥容错机制的保护作用,旗帜鲜明地支持担当者、鼓励担当者、保护担当者,让干部在改革发展的道路上打消疑虑、大胆工作。

为实行能上能下,增强履职尽责压力,彬州市人社局进一步细化办法举措,认真结合实际,强化让平庸者下、让失职者下、让不适者下的鲜明导向。在使用干部上,不再强调论资排辈、平衡兼顾等,关键看干不干、行不行,真正实现“能者上”“干者容”“庸者下”,对10名科长工作岗位进行了轮岗调整;向组织推荐了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和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被组织提拔重用;对不适应人社业务新常态、履职不力、工作平庸的干部,时时让其感到外部压力、处处有危机。(B)(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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