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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项措施完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我国已取消6000余项“奇葩证明”

烟台日报 2019-01-30 09:27 大字

新华社北京1月29日电司法部29日发布的《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0)》提出10项措施完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纲要显示,这10项措施是,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建立健全人民群众参与、促进和监督法治建设工作体制机制;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公证制度改革;完善仲裁制度;深化律师制度改革;规范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表示,为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统筹推进,司法部整合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社会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高品质的法律服务需求。截至2018年底,我国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普及化全面实现。全国已建成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917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9380个;各省区市均已建成热线平台,有31个省份实现了省级统筹:各省区市均已建成网络平台,并实现与中国法律服务网互联互通。新华社北京1月29日电“截止到2018年底,各地区、各部门共取消证明事项6000余项。”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副局长姜海涛29日在司法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这样表示。据介绍,为更好地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司法部先后印发了《关于证明事项清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等七个文件,指导各地方和各部门做好清理工作。并专门设立了“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处理大量群众和企业投诉问题。据统计,从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25日,平台接受投诉1000余件,目前已经办结并向司法部反馈情况的有900余件。姜海涛介绍,已处理的群众投诉主要涉及亲属关系证明、社保相关证明、身份相关证明、户口相关证明等等。这些证明的取消,为群众和企业解决了办事创业中的“麻烦事”,增强了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姜海涛表示,下一步司法部将继续发挥平台对“减证便民”工作监督检查作用,防止证明事项边减边增;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公布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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