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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骗局坑老人百余万元 女嫌疑人伙同他人以高额返利为诱饵,骗老人抵押房子投资

南宁晚报 2019-01-30 07:02 大字

庭审现场,被告人孟某某否认诈骗

“以房养老”成为社会热议话题,不少老人认可该模式并参与其中。65岁的徐阿姨就投资了某“以房养老”项目,以期获得高收益。但徐阿姨没想到的是,她拿不回在业务员孟某某手中的100余万元房屋抵押款。昨日上午,北京市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公诉机关以诈骗罪对被告人孟某某提起了公诉。据查,被告人孟某某于2015年5月间,在北京市朝阳区某投资公司,伙同他人以“以房养老”项目投资可获高额返利为由,骗取被害人徐阿姨人民币100余万元。

孟某某在庭上自述,她是朝阳区某投资公司的业务员,主要工作是寻找有房没现金的投资人,将投资人的房子抵押,再用抵押款投资,并向投资人支付年化6%的利息。

现年55岁的孟某某在庭上仍称徐阿姨为姐姐,她说:“我是在‘以房养老’项目认识姐姐的。”孟某某称,2015年徐阿姨拿着房本找到她要求参加“以房养老”项目。之后,徐阿姨的房子抵押获得了170万元,扣除押金和业务提成后,徐阿姨将120多万元打到了孟某某的账上。徐阿姨说,当时她以为自己的抵押款转到了投资公司的账户,以用于进一步投资。

孟某某称,那之后她离职,以个人名义用徐阿姨的钱成立了某“慈善基金”,用于投资敬老院、养老院,承诺如果收益高会向徐阿姨支付高于原项目的利息,徐阿姨表示同意。

法庭上,徐阿姨回忆起此事仍有些糊涂,她始终没有搞清楚这笔钱去哪了,还以为自己的抵押款被公司用于投资“以房养老”项目。第一次办理抵押后,该投资公司以另一家“银行”利息更低为由,将徐阿姨的房子转抵押,可是后期竟然被高利贷找上追讨利息,否则要将徐阿姨的房子变卖还贷。后来徐阿姨的儿子帮忙还贷,房子才没有被变卖。

一边房子险些被卖,一边拿不回孟某某手里的抵押款,慌了神的徐阿姨选择了报警。2018年4月25日,孟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孟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法官问及钱款的去向,孟某某称大部分钱款被跑贷款的曹某、刘某骗去了。原来,这笔钱并没有用于投资所谓的慈善基金,而是投向了一个所谓海南的投资项目。“投资”之后,徐阿姨的钱只剩下30多万元。孟某某对警方供述,这笔钱本想用于进一步投资,却被用于个人消费。庭上,孟某某痛陈自己“看错人,被人坑了”,导致拿不回这笔钱,也无法给徐阿姨支付利息。但孟某某并没有认罪,她始终认为自己和徐阿姨之间属于借贷关系。孟某某说:“我还曾付出14.7万元的利息。”

截至发稿时,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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