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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全国工商联联合发文 多元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纠纷

西南商报 2019-01-29 11:14 大字

最高法、全国工商联联合发文

多元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纠纷

记者近日从最高法获悉,最高法、全国工商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 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促进诉调对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意见》指出,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调解组织,发挥司法在商会化解纠纷中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建立健全商会调解机制与诉讼程序有机衔接的纠纷化解体系,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意见》要求,各级工商联加强商会调解组织建设,规范调解组织运行,使调解成为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的重要渠道。各级人民法院要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吸纳符合条件的商会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加入特邀调解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名册。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商会调解组织解决纠纷。对调解不成的,依法及时导入诉讼程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权。

根据《意见》,人民法院与工商联应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加强沟通交流,加强商会调解员培训,制定调解员职业道德规范,促进调解员素质不断提高。

据了解,2013年,最高法与全国工商联共同部署在全国16个省、21家单位开展了商会调解试点。数据显示,当前各级工商联组织共3400多家,所属商会组织4.7万个,工商联系统各类商会调解组织约1520家。丁小溪

延伸阅读:

重庆市高院全国首发

《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

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以下简称《提示书》),针对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面对的法律风险,详细列出了53个具体风险点,以此加强民营企业的自我风险防控意识,为企业安全稳定发展构筑司法“防火墙”。此次发布的《提示书》在全国高院尚属首例。

“法律风险已成为企业最为常见的风险之一。”市高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唐亚林认为,企业风险主要是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而商业风险往往也会以法律风险的形式表现出来,法律风险不仅可能给企业带来损害,甚至可能让企业走向失败。

为帮助企业事先防范和避免法律风险,重庆市高法院根据民企经营发展中的实际情况,发布了《提示书》。内容包含了合同的订立与履行、股东权利义务、国际贸易、技术服务合同、知识产权、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动纠纷、动产质押、企业管理等10个方面,详列出53个具体的法律风险点。

唐亚林介绍,《提示书》具有几个特点:一是涉及面广。从合同订立到执行、从国际贸易到企业内部管理,各个主要节点均有涉及。二是形式新颖。发布的《提示书》在全国高院尚属首例。三是问题意识强。这些风险点,主要来源于全市法院审判实践中的真实案例,具有较强的典型性。

唐亚林表示,此次发布的《提示书》并不追求法律风险“全覆盖”,主要是选取一些当前的重点、难点或突出问题,本着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的务实态度,力求常态化开展工作,对风险防控提示不断总结更新。黄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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