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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母亲当孩子面捡走手机续:称未关机 失主道歉再考虑归还

半岛晨报 2019-01-23 09:50 大字

1月19日下午,大连王先生的孩子到凯丹广场楼上的游乐场玩时,一部苹果手机遗失后被后来的一对母女捡走。按照王先生的说法,当天他们发现手机遗失后拨打了电话,但提示持续关机。之后查找监控,并通过网络以及媒体寻找手机。半岛晨报报道当天,捡走手机的那位孩子的母亲致电本报,她说捡到手机后从未关机,至今未接到失主来电。

捡手机母亲:手机从未关机,未接到失主来电

见报当天,捡走手机的母亲于女士致电半岛晨报。她告诉记者,网上的消息她是听朋友说的,对于自己成了“网红”颇感意外。于女士说,当天她带着14岁的女儿到凯丹广场游乐场玩,这一过程中孩子看到了游戏机旁放着一部手机,之后她拿起手机看了一下,确实放进了包里,但并没有关机。

捡到手机之所以带走而没有交给游乐场的工作人员,于女士是这样解释的。她说,是女儿提醒自己先暂时保管并等待失主来电,交给工作人员担心不能还给失主。之后她跟女儿离开游乐场,在凯丹广场里转了一个多小时等待失主,但失主并没有来电,之后两人回了家。

于女士说,看到网络上的消息,特别是一些自媒体将自己跟女儿的形象曝光后,对她们的影响很大,特别是女儿看到后非常伤心。她说,手机是自己捡到的,并非偷的抢的,认为失主这么做极为不妥,她认为失主侵犯了她和女儿的肖像权,失主应删除网上的负面消息,并向女儿道歉,她再考虑归还手机。

在此前的采访中,失主王先生曾告诉记者,发现手机遗失后曾多次拨打过电话,均提示电话关机。那么,按照于女士所说,手机一直是开机的,为何没有接到来电呢?对于记者的提问,于女士表示,她对手机没有太多研究,是否是手机本身的问题,她也不清楚,目前那部手机一直开机,等待失主与自己联系协商解决问题。

失主:如对方不还,不排除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22日,记者再次联系了失主王先生,对于于女士的解释,他并不认同。他说自己事后多次拨打电话,但一直提示关机状态。“如果手机不被关机,也不可能查找监控。”王先生说,他报警后,警察也联系上了于女士,但对方一直不肯归还手机。

王先生说,他们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如此境地,如今也不想再拿出自己曾经拨打电话的通话记录来进行佐证来攻击对方继续发酵此事。他们已经咨询律师,如果对方一直不肯归还手机,不排除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此事。

律师说法

拾到遗失物品不还或担刑责 把他人照片挂到网上也侵权

辽宁碧海律师事务所牟飞律师认为,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我国《刑法》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拾得人在捡到他人遗失物品后有归还的义务,建议拾得人尽快向失主归还手机。捡到东西拒不归还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是违法行为,如果涉及数额较大时,需承担刑事责任。

至于在网络等平台公开拾得人的照片,牟飞律师认为,从法律角度说,任何公民都享有包括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在内的一些公民权。任何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都是被法律禁止的。在未经本人及司法机关许可的情况下,把拾得人照片挂到网上的行为,也是一种侵权行为。(原标题:失主说她一直关机她说失主并未来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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