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 将营利性养老机构 纳入补贴范围
记者近日从沈阳市民政局获悉,沈阳将营利性养老机构纳入补贴范围,为养老服务设施增设运营补贴和连锁补贴。
据沈阳市民政局局长于久元介绍,为了加大对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的扶持力度,沈阳每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将由50万元调整到60万元至100万元;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补贴由每个10万元,调整到每个10万元至30万元。新增运营补贴和连锁补贴,对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星级评定,根据星级评定结果给予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万元至13万元、社区养老服务站2万元至4万元的运营补贴;鼓励连锁化、品牌化运营,对连锁运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给予一次性补贴。
此外,沈阳还将正式启动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据悉,该平台将包括老年人大数据库、养老大数据地理信息系统、评估管理系统、高龄补贴发放管理系统、机构养老信息管理系统、居家养老信息管理系统、移动端管理系统、呼叫中心管理系统、养老工作指标考核系统等。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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