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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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妇联提出,生养子女并非母亲个体的职责,产假制度的设立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建议产假(包括生育假、配偶陪产假)可以由夫妻双方共享。夫妻双方根据家庭与职业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各自休假的天数,比如98天的产假由女方享受,另40天的假期女方休10天男方休30天。
夫妻双方“共享”产假,实际上就是引导夫妻双方“共担”养育孩子的责任,以家庭为单位来承担育儿成本。这对于不堪重负的女性来说不啻是个利好,对于鼓励生育、构建合理育儿模式也具有积极的意义。
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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