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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分析:副市长身兼46职背后的简政放权

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 2019-01-20 15:44 大字

近日,一份江苏省徐州市领导职务调整通知文件引发舆论关注。文件显示,徐州市常务副市长王剑锋被任命为46个领导小组或委员会的组长、主任等职务。

面对舆论,1月12日,徐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回应称,王剑锋任职的机构都是为提高协调效率、加快工作落实进度而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这些机构都是临时性的,不增加编制和经费,在达到期限或预定条件时即予以撤销。在舆情扩散过程中,外界疑虑在于,虽说是临时性机构,但“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一位常务副市长担任46个小组组长是否合理”“一个市到底有多少议事协调机构”。人民网评文章指出,一个副市长就有这么多议事协调机构的任职,那么其他领导干部呢,加起来恐怕也不是一个小数目。

不可否认,随着现代社会不断发展和公共事务复杂程度的增加,政府跨部门工作事务日益增多,这使得基于专业化分工的科层制面临治理挑战。有效应对跨界社会公共问题,组织体系内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必不可少,这也是各国政府治理的通行做法。也正因此,各地成立由地方领导干部牵头的跨部门议事协调机构,有利于消除部门主义的弊端,注重政府间的整体性运作,增强协调力和执行力。不过,凡事皆要有个度,地方议事协调机构如果数量过多,也存在一定的外部效应,容易浪费公共资源与滋生懒政作风。

为防止议事协调机构泛滥,2007年实施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规定: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随后,国务院多次对各地清理议事协调机构作出部署,要求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和效力。但在一些地方,这些法规和要求并未得到严格执行,不断陷入“精简→膨胀→再精简”的怪圈。有些地方、部门甚至打着“深化改革”的名义,设置出五花八门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指挥部等。

新华社曾于2014年刊发专稿《全国一次性减少13万余个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指出,“协调机构”过多、过滥,令人瞠目的数据背后,是对“机构法定”原则淡漠。打着“协同作战”的牌子,挂着“一把手”的旗子,喊着“减少层级、提高效率”的号子,一些“领导小组”本意是为了就某项专门性的工作进行“协调”,却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异化为公共权力的又一次“推诿”。据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网络留言表示:“每天从这个会议室转到那个会议室,连上厕所都带小跑,有时一天下来都记不得开了多少会。”看来,遏制地方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可谓是党政干部和群众的集体呼声。

当前,地方正在加紧新一轮机构改革,所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要基本完成。在此过程中,应加大力度进行“放管服”改革,科学设置政府职能,精简政府机构和各类议事协调机构,该消化的内部消化,对符合撤销条件的应坚决予以撤销。同时,从长远看,也应加强相关规定出台,避免地方长官意志将议事机构设置“随意化”。

裁减地方议事协调机构的同时,并不意味着“一刀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允许地方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规定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人民日报》近日刊发《机构改革,种好地方“试验田”》指出,因事设机构,任事委责,甚至将之前一些被“默认”为临时性、议事性的机构常设化,体现了打破旧有条条框框的改革思路。可以说,政府职能转变是个动态过程,地方议事协调机构的撤并或增设都需要因时制宜、因地制宜,不能一劳永逸。

进入新时代,必须在更深层次上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当下,“互联网+”成为政府部门提高效率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利器。各地要积极利用好互联网最新技术,加强政府部门数据整合共享,打破部门之间的行政壁垒,通过智能手段实现内部横向部门、纵向部门以及跨部门的有机协同,整合各方力量共同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建设人民满意的高效政府。

 (原题为《“副市长身兼46职”背后的简政放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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