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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公民信息 加价出售获利 一男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受审

柳州晚报 2019-01-18 11:16 大字

记者 付华周 通讯员 谢奕

晚报讯 90后男子李某在网上购买公民信息,然后加价出售给小贷公司业务员。显然,他的这一行为触犯了法律。1月9日,记者从城中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于近日开庭审理。

据了解,被告人李某今年24岁,江苏省徐州市人,只有初中文化。

据李某归案后供述,他是从2018年3月份开始做个人信息买卖的,因为之前在小贷公司上班,接触到了这些。他倒卖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手机号码、归属地,此外也有一些身份证号码,不过他都会把这些身份证号码改一下,改成不匹配的状态。

李某表示,他的贩卖对象都是小贷公司业务员,通过微信交易。另外,李某还交代,通过买卖个人信息,他获利两三万元。

庭上,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3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李某通过在网上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加价出售牟利。同年5月至6月期间,他以444元的价格向城中区某公司职员韦某出售227条公民个人信息。此外,经勘查查明,李某使用的邮箱内含有其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640749条,微信内有其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33261条。

公诉机关表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面对指控,李某当庭认罪,但辩称其购买公民个人信息数据的具体条数实际上没有那么多,因为其中有些信息是重复的。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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