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美感品读文学
陈碧莹
文学是艺术作品,欣赏文学要带着美感去看。无论是描绘大自然旖旎风光的,还是抒发抑郁不得志的,或者歌颂伟大爱情的,都要用美感来解读。
贺知章在《咏柳》里一句“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就描绘出一幅春风吹拂绿柳的画卷;
杜牧在《江南春》以“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开篇,为读者铺出一卷江南水乡烟雨朦胧的水墨画,让人仿佛沉醉在酒香里;
白居易在《琵琶行》的“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传颂至今,更在于它触动了读者内心最敏感的角落,引起伤情美的共鸣;
元稹的“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苏轼的“十年生死两茫茫”,歌颂了生死别离的伟大爱情,这又是多少人曾经拥有的情殇美。
文学起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是作者内心里完美的乌托邦理想国,是一种游离于现实的存在。倘若不是带着美感去品读文学作品,而是带现实伦理去评判,那美感就尽失矣。
现代网络上很多“热文”为了吸人眼球,总喜欢“另辟蹊径”去解读一些中外古典文学,试图用现实的“三观”去斧正文学作品里塑造的人物。
奥地利作家茨威格在《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讲述的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凄婉动人的长信,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袒露了自己绝望的爱慕之情。小说主要表达的是爱的深沉与奉献。然而,在一些读者眼里,它就是一部“风流作家与傻女人”的故事。
其实拿现实伦理道德观去评判文学作品里的人物,是有失偏颇的。意大利文艺评论家克罗齐的“美感人格与伦理人格”美学理论认为,从现实中窥见的人格是“伦理人格”,是与社会道德挂钩的,其中包括我们认为的三观、道德体现、形式准则。而欣赏文学作品更侧重的是“美感人格”了。说到文学作品里的“美感人格”,《红楼梦》是把“美感人格”发挥到极致的作品。作品里的人物个性鲜明,各有特点,仿佛现实生活中我们身边就有这些人物,然而又并不绝对是这些人物。“美感人格”的典型代表是林黛玉,一个敏感细腻、聪明剔透的女子。她生性孤傲,蔑视功名,最终香消玉殒,令人嗟叹。这个人物的美感在于哀婉动人、悲凉凄切。倘若用现代三观去评价林黛玉,那么她就变成了小心眼、情商低、太作的抑郁女孩,在人际关系中是不会像善解人意的薛宝钗那样受欢迎的。然而,宝钗世间常见,黛玉人间难寻,这就是“美感人格”的难得之处。
很多人喜欢拿当代的三观道德标准去丈量文学作品人物剧情的高低,本质上就是分不清“伦理人格”与“美感人格”,也注定读不出作品的美感。人性本来就是多面的,没有绝对的好,也没有绝对的坏。文学作品仅是在体现人性某个瞬间的光辉或阴霾,把这些光辉或阴霾放大到现实不可触及的境界。人们品读文学作品,体会出了美感,抓住了一种精神寄托,并在这个理想国里遨游,才是文学艺术的魅力所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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