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家委会堕落了还是从未立起来?
近日,网曝“湖南省郴州市二中高569班家委会家长用班费违规宴请六名教师,并赠送红包”引发热议。经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专项调查组查实,该校六名教师违规接受宴请并收受红包情况属实。据悉,该班六名科任教师均参与了家长安排的宴请与沐足活动,并收受了600元/人的红包。目前,教育局已责成郴州市二中对六名教师作出严肃处理。(1月16日澎湃新闻)
全班老师集体接受吃喝宴请及沐足,如此醒目的违规,最近几年已鲜有曝出。这次舆情的最大特点,还在于是班委会出面,拿班费供老师消费享乐,这和现实中个别家长自掏腰包私下给老师送礼的传统剧情又有所不同。要知道,家委会制度的主要职能就是监督教师,对教育权力形成民主制约。然而,该班家委会却走向了自己角色的对立面,与个别老师沦为了同一个窝里的“猫鼠”。
“跑偏”的家委会,自然难避舆论的口水。但是,从之前网曝的截图中可以看到,该班家委会宴请教师并送红包,是在班主任何老师的“提议”下进行的。这恐怕可以说明,家委会的不合理举动,可能并不完全是自发与自愿。该事件被抖搂出来也表明,家委会中可能存在“反对者”。因此,把责任全部推给家委会,客观来讲其实并不公道。
不过,恰恰如此,也正暴露了关键问题所在:面对自己的监督对象,家委会何以硬不起来,乃至于班主任稍稍作个“提议”,便不惜动用班费去讨好老师们?
其实,面对学校、班主任、老师的时候,家委会常常都比较弱势。因为招之即去,而被称为“教育义工”;因为总是给学校收费背书,而被嘲讽为“签字委员会”……家委会身上的类似标签着实不少,而且无一例外地都体现着,它在学校面前的疲软无力。
肇因或在制度层面。2012年2月教育部出台的《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家委会可以“对学校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但是,家委会所有的履职行为,必须“在学校的指导下”进行。而在实际的成员选举中,家委会的构成也往往受到校方的主导。缺失了自主性、独立性,家委会何以毫无顾忌地履行监督职能?
家委会宴请老师、送红包,做出了自己本该反对的行为,彻底地走向了自己的对立面,事虽荒唐但却犹如黑色幽默,再次深刻地揭示了家委会的尴尬现状。倘若不能循因下药,单单处罚几名受贿的教师,恐怕“问题的瓢”还会在别处浮起。 (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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