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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出台首个“无理由退房”新规

广西日报 2019-01-17 07:36 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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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东莞市住建局和东莞市工商局联合发布《关于推广使用〈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的通知》,全新的认购书范本将于3月1日起在全市推广使用,认购书范本中规定,购房者可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认购书退还定金。东莞也成为国内首个出台“无理由退房”政策的城市。

东莞市住建局介绍,认购书范本的使用将为购房者提供一个冷静期和缓冲期,避免非理性购房风险,以最大限度减少后续合同纠纷。记者了解到,目前认购书范本采取的是开发商自愿使用的方式。

(摘自《广州日报》、央广网)

编辑点评

冲动买房有“后悔药”

东莞关于房地产行业的新规,让买房者可以像网购一样,在规定期限内可以提出“无理由解除认购书和退回定金”。该政策保护和加强了购房者权益,对于购房者是重大利好,它避免购房者一时冲动买房,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划了一道缓冲线。此外,该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对于房企对品质的打造及营销提出更高的要求,也让楼盘信息更透明,对于楼市的健康发展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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