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工资总额 管理办法出台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国资委16日公布《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对央企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和管理制度体系进行全面改革。2019年办法将在央企全面施行。
去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作为意见在央企落地落实的配套文件,办法既紧扣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总体方向,又充分体现央企经营发展特点,强调将出资人依法调控和企业自主分配有机结合。
办法明确,按照“一适应,两挂钩”原则,央企工资总额预算主要按照效益决定、效率调整、水平调控三个环节决定。工资总额预算与利润总额等经济效益指标的业绩考核目标值挂钩,引导企业通过完成高质量发展目标,带动职工工资总额合理有序增长;工资增长还应根据劳动生产率等指标对标情况进行调整,突出引导企业提高效率的管理导向。
同时,国资委还将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和对非竞争类国企的工资调控要求,对部分工资水平偏高、过高的行业与企业,尤其是主业不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工资增长过快的情况进行适当约束,确保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与增长幅度更公平合理、规范有序。对央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等特殊事项的,办法明确将予以适度支持。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职茵)1月14日,“朗读依旧,初心不改——《朗读者II》特别专场暨新书发布会”在国家博物馆举行。活动由白岩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