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国内新闻> 正文

防范个体极端暴力事件要从“小”抓起

齐鲁晚报 2019-01-16 05:30 大字

1月14日晚,福州浦上大道洪江路,发生了一起恶性事件。一名男子持刀在路上边跑边捅,捅伤多人后就立即跳江轻生。民警得知情况后立即赶赴现场,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并抓捕了犯罪嫌疑人侯某某。据统计,被捅伤的路人有20人,其中一人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一人还在急救室抢救,其他18人已经安全完成治疗。

又是一起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据媒体报道,案件的起因是侯某某遇到感情纠纷,为发泄私愤而报复社会。个人不管有什么样的理由,都应该依法解决问题,都不应该突破法律底线,去危害公共安全,威胁或残害无辜者。侯某某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需要指出的是,当我们积极支持严惩个人极端暴力事件的时候,也应该认识到,单纯依靠“硬”的手段,最多只能治标,如果真的想要从根本上消除此类事件,还得要有“软”的手段来治本。

侯某某之所以随意捅伤路人,原因是在找前妻时“与前妻的男友产生争执”。纵观近几年所发生的个人极端暴力事件,起因大多数与侯某某类似,都不是多大的事。如不久前发生的北京市西城区“宣师一附小男子伤害学生事件”,犯罪嫌疑人贾某施暴是因为对校方的工作安排不满。由此可见,一些小矛盾小纠纷,如果不加以重视,任其发酵蔓延的话,就会“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转化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大问题。

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各行各业都面临着转型升级,社会矛盾凸显,社会结构更加复杂,出现了利益主体多元化、诉求多样化、矛盾交叉化的特征。有矛盾和纠纷不可避免,关键看怎么化解,而这正是预防个人极端暴力犯罪行为的根本所在。社会是否健康,关键是看构成社会的每一个细胞是否健康。极端暴力行为之所以发生,从内因上来看,是由于个体对自身遭遇挫折或不公对待的错误认识。因此,面对社会矛盾和纠纷时,人们应当积极调整心态,以守法为底线,正确认识矛盾,积极解决纠纷,在法治轨道内解决问题,走法治渠道维护权益。

此外,也应注意到,现实中,不少问题之所以久拖不决,乃至最终出现无法挽回的后果,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职能部门的工作没有做好,致使问题越拖越难办,甚至恶化。这就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把群众的“小事”当成“大事”,扎实解决问题,充当好社会的“减压阀”,将矛盾化解于“萌芽”之中,防止一些小事酿成大祸。

总之,有效应对个人极端暴力犯罪,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只有“标本兼治”,才能保障社会和谐有序、健康发展。

新闻推荐

8处“新地标”勾勒首都大格局与新风貌

新京报插图/赵斌北京论坛这种“多点开花”的局面,进一步增强了北京市各个区域间的整体性、协调性,为城市发展提供...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