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通报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清理整治进展:完成1355处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清理整治的函》(办建管函〔2018〕676号)要求,长江经济带11省(直辖市)迅速对排查出的河道管理范围内的1376处固体废物进行清理整治。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地方进一步鉴别20处非固体废物或者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其余1355处已完成清理整治,湖北省襄阳市汉江樊城区段1处固体废物正在清理整治。
(原题为:《通报 | 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清理整治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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