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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身兼46职”,该“减减肥”了

南国早报 2019-01-13 16:18 大字

辛辣点评

□北京冯海宁

近日,网友爆料的一份政府文件显示,江苏省徐州市常务副市长王剑锋在46个议事协调机构任职,如此多的任职情况迅速引发网友的讨论。1月12日,针对“副市长身兼46职”的说法,徐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回应称,相关机构都是临时性的,不增加编制和经费,不涉及干部职级,在达到期限或预定条件时将予以撤销。(据《北京青年报》、中新网1月12日报道)

成立各种议事协调机构,并由地方主要领导任组长,这是一种普遍现象。从积极的角度来说,这有利于协调地方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相关工作,主要领导“挂帅”可增强协调力、执行力,研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会更加高效。不过,地方议事协调机构数量过多,以及主要领导兼任小组长过多,却存在一定负面效应,值得高度警惕。

其一,说明有关部门、有关地方的职责不清。如果各个部门职责、各个地方政府权责是清楚的,各种业务协调解决详细写入职责规定中,根本就不用成立什么议事协调机构,更不用让主要领导担任小组长。因为相关部门之间会主动建立协调机制,遇到需要解决的问题会自动启动协调机制。

其二,说明机构改革、精简还不到位。由于一些地方组织机构臃肿重叠、层次过多、职责不清、缺乏效率,所以精简机构一直在进行。但是,某些部门虽然被精简了,议事协调机构数量却在增加。某些工作本来相关部门可以自主协调解决,却要纳入议事协调机构来解决,这同样会影响效率乃至增加行政成本。

其三,说明议事协调机构缺少总量控制。以徐州市为例,仅常务副市长王剑锋一人就担任了该市40余个“小组长”,再加上市长、其他副市长兼任各种小组长,可见当地议事协调机构总量巨大,这更让人觉得机构杂乱不堪,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不清。

另外,也说明相关制度没有落实到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从徐州市“副市长身兼46职”这一案例来看,似乎没有做到“严格控制”。

在笔者看来,不妨把精简议事协调机构作为下一场机构改革、机构精简的“硬仗”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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