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关启动业务改革 新设汉口、武昌、汉阳海关等
由海关总署垂直领导的正厅级武汉海关已于近日启动业务改革。
2019年1月6日,武汉海关官网(wuhan.customs.gov.cn)“通知公告”栏目发布《武汉海关关于调整部分隶属海关单位业务管辖范围的公告》称,“为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优化海关监管效能,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按照海关总署关于武汉海关职能配置、机构设置规定,经研究,对武汉海关部分隶属海关单位业务管辖范围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包括:
设立武汉新港海关,承担原武汉海关现场业务二处、原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原湖北局”)武汉港办事处管辖的武汉港、武汉新港空港综合保税区(阳逻港园区)的海关业务(含检验检疫业务,下同)。
设立汉口海关,承担原武汉海关现场业务二处、原湖北局东西湖办事处管辖的武汉铁路集装箱中心站、武汉新港空港综合保税区(东西湖园区)、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市场采购)的海关业务。
设立武汉邮局海关,承担原武汉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原湖北局邮检办事处的海关业务及武汉天河机场海关的快件监管业务。
设立武昌海关(原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海关),将武汉市(长江以南)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江夏区以及咸宁市的海关业务由原武汉海关现场业务一处调整至武昌海关管辖。
设立汉阳海关,承担原武汉海关现场业务一处(除武昌海关管辖外)、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原湖北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办事处的海关业务。原湖北局本部的检验检疫属地业务,分别由武昌海关和汉阳海关管辖。
设立仙桃海关,承担原武汉海关驻仙桃办事处、原仙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管辖的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的海关业务。汉川市的海关业务调整至汉阳海关办理,洪湖市的检验检疫业务调整至荆州海关办理。
随后,1月7日至10日,武汉海关官网又陆续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仙桃海关公告2019年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汉阳海关公告2019年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襄阳海关公告2019年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荆州海关公告2019年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关公告2019年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十堰海关公告2019年第1号》。
上述公告称,为落实海关机构改革方案,优化海关监管效能,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按照武汉海关关于业务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分别明确了仙桃海关、汉阳海关、襄阳海关、荆州海关、宜昌海关、十堰海关业务管辖范围、主要业务科室分工及相关现场位置。
其中,按照武汉海关统一安排,自2019年1月2日起,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包括江汉油田)的各项海关业务由仙桃海关管辖。汉川市的海关业务调整至汉阳海关办理,洪湖市的检验检疫业务调整至荆州海关办理。
按照武汉海关统一安排,自2019年1月2日起,襄阳海关承接襄阳市全境内海关业务。
按照武汉海关统一安排,自2019年1月2日起,荆州市、荆门市的各项海关业务由荆州海关管辖。
按照武汉海关统一安排,自2019年1月2日起,宜昌市和神农架林区的各项海关业务由宜昌海关管辖。
按照武汉海关统一安排,自2019年1月2日起,十堰市境内所有海关业务由十堰海关承接。
官方资料显示,襄阳海关、荆州海关、宜昌海关、十堰海关均为武汉海关的正处级隶属海关,驻仙桃办事处为武汉海关的正处级派驻机构。
据武汉海关官网介绍,武汉海关是受海关总署垂直领导的正厅级直属海关,管辖范围为湖北省全境,主要职责包括:关区内税收征管、打击走私、通关监管、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海关统计、海关稽查等。武汉海关现有内设机构14个(含副厅级缉私局),隶属海关8个,派驻机构5个,事业单位2个。
此外,2018年9月10日公布的《海关总署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提到,“从国家安全和整体利益大局出发,优化口岸布局,整合距离相近的口岸,关闭业务量小的口岸,严格控制新开口岸,减少口岸无序竞争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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