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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将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有偿补课违规收入全额返还

安庆晚报 2019-01-12 10:36 大字

新华社沈阳1月11日电2019年寒假期间,沈阳将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治理“中小学校组织和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十项违规行为,违规人员如是中共党员的,将报请纪检部门根据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有偿补课的违规收入在纪检部门监督下全额返还。

沈阳市教育局近日召开全市教育系统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19年寒假期间安全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主要采取集中检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日起市、区(县、市)、学校均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本次专项治理将重点查处十项违规行为: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下同)组织和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各级教研员参与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在职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中小学校(幼儿园)以购买教辅材料或其他物品为名滥收费用的行为。

按照“查实必纠、纠必问责”的原则,对违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参与有偿补课的教师不仅要全额返还违规收入,还可能受到降级、撤销荣誉、党纪处分等处罚。对一所学校一个年度内被查实三起以上本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按照上述处理办法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对查实存在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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