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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首家合作制公证处成立

安徽工人日报 2019-01-12 07:54 大字

本报讯(记者邢生祥)经国家司法部审核、青海省司法厅日前批准成立全省首家合作制公证处——西宁市永信公证处,这是青海优化公证机构布局的具体举措和有益尝试,标志着青海在创新公证机构组织形式、深化公证体制改革方面取得新突破。

目前,青海的公证机构因受到体制编制的制约,“人少事多”的矛盾较为突出,办证难、排队难,一证难求的现象时有发生。与传统的公证机构相比,合作制公证机构是由符合条件的公证员自愿组合,共同参与,共同出资,不要国家编制和经费,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证机构。

据介绍,合作制公证处坚持“四个不变”的原则:作为国家法律授权证明机构的性质不变,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和行业协会的监督不变,公证员依法行使法律证明权的身份不变,公证文书的法律效力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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