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避让救护车被罚,该!
□董婧
近日,有网友发视频微博称,在北京东三环北路,一辆黑色小客车不避让正在运送病人的救护车。1月6日,小客车驾驶员刘某某前往朝阳交通支队接受调查。经查,驾驶员刘某某存在未按照规定让行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驾驶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两种违法行为,警方对上述两种违法行为分别处200元罚款处罚,各记3分。(1月7日中国新闻网)
社会车辆尤其是私家车,主动为救护车和其它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让行,既是最基本的行车常识和驾驶道德,更是交通法规所规定的必需。被视频曝光举报的黑色小客车驾驶人刘某某,不避让正在运送病人的救护车,堵塞了救人的“生命通道”,其违法行为被警方处以罚款、记分处罚,一点也不冤,纯属咎由自取。
抢救病人,时间就是生命,早一秒被送到医院,就多一分生的希望。所以任何阻挡救护车的行为,都是对他人生命的一种漠视与伤害,这在道德上首先就站不住脚。正因如此,视频发布之后,不少网友谴责不为生命让路的私家车,希望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它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也明确规定,不避让执行任务车辆、超越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依法处200元罚款,记3分。所以,面对执行任务的救护车进行合理避让,就不仅仅是道德上的要求,同时更是法律上规定的责任。如果有人不遵守这样的法律规定,自然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追究与惩处。
平心而论,无论驾驶人如何“心急火燎”,也无论交通拥堵如何严重,一旦发现后方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驶来,特别是救护车时,绝大多数司机都能做到及时避让。2017年深圳千余车辆给救护车辆让道的暖心故事很多人仍然记忆犹新,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见到救护车驶来无动于衷,甚至在高速公路上故意占据救援通道行驶的驾驶员也不乏其人。究其原因,与少数驾驶员缺乏敬畏意识以及相关处罚标准过低有关系。从这个角度来说,北京交管部门的及时介入处罚,是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导向意义的。有违必罚,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才能倒逼驾驶人员文明驾驶,为亟需救助的生命保驾护航。
在紧急关头,人的生命高于一切。主动避让救护车,理应成为全社会不可撼动的共识。报道中网友自发曝光不避让行为、交管部门及时介入处罚、当事人认罚并道歉,都让我们欣喜地看到,不避让救护车等违法行为已经越发成为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应当说,这起典型的交通违法案例,也是给民众上了一堂避让救护车等特种车辆的普法课。广大司机应当引以为鉴,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一旦遇到救护车、消防车等车辆时要及时避让,让“生命通道”能够一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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