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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统筹发力推动提高技术工人待遇 完善技工评价体系 强化相应激励措施

安徽工人日报 2019-01-06 08:12 大字

本报讯 (记者彭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吉林省近日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进一步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的协同作用,联合推动完善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机制,多维度增强该群体获得感、自豪感、荣誉感,充分激发技术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意见》指出,要提高技能要素在工资分配中的比重,指导企业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建立技术工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国企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应不低于本单位管理人员人均工资增幅;推动技术工人享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政策,鼓励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技术创新成果入股、岗位分红等激励方式,促进长期稳定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

完善技术工人评价体系,强化相应激励措施,是《意见》重要组成部分。吉林省要求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工人评价选拔制度,突破年龄、学历、资历、身份等限制,促进优秀技术工人脱颖而出;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评价,设立技能专家、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岗位并落实待遇;支持群团组织、行业协会积极举办各类技能竞赛、劳动竞赛,“以赛代评”,对职业技能竞赛优胜选手破格晋升技术等级;大力开展吉林工匠、吉林技能大奖等评选活动,吉林工匠享受省劳模待遇;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展示技术工人风采,不断提升技术工人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地位。

此外,《意见》将引导企业降低招工的学历门槛,并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比照认定制度,制定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或认定的政策。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在参加企业事业单位招聘以及确定工资薪酬、职称评定、职位晋升、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等方面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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