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落实:靠责任心不靠责任状
□郝 倩
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广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经验深入推进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将全面清理上级与镇(街道)签订的各类‘责任状’,擅自转移给镇(街道)的工作任务责任一律取消。今后,除中央有明确的部署,或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规定外,严禁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形式,将区县部门(单位)工作任务责任转嫁给镇(街道)承担。”
责任状去库存,擅自甩给街镇的“责任状”一律取消!在新的一年刚到,各部门(单位)正要细分年度任务的节点上,这项实施意见的公布,对广大基层干部而言,是巨大的激励。
“责任状”本身并无原罪。上面千条线,基层一根针。一些重要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想落实到最后一公里,必须要有基层的参与。签订必要的责任书,明确指标、时效、质量标准,确实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有利于激发自觉、强化责任、警钟长鸣。
幸福源自奋斗,更离不开奋斗,但责任状太多了,奋斗者也找不到方向。“基层这根针,针眼儿要被挤爆了!”每次提到这个问题,都会引发全国各地基层干部的共鸣。曾有基层干部向记者“吐槽”,一年签了33份责任状: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防汛抗旱、烟叶生产、网格化管理、劳动力转移和金融环境创建、经济作物生产、果树病虫害防治……
这么多的责任状,基层干部显然没有全部抓好的精力。这导致了部分工作落实不到位,但责任状屡遭诟病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很多时候基层只有责任状,没有责任对应的权力。
有责无权,谈何落实?这是“责任状”泛滥之外更为关键的问题。比如,某地为了“层层压实责任”,把高速公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村。可村里人连高速公路都上不去,哪儿来的执法权?
正如省委书记刘家义在谈到转变工作作风时指出的那样,“这些年乡镇、街道、村签的责任书责任状满天飞,有些完全不符合实际,根本落实不了。签这样的责任书、责任状,实际上是上级在推卸责任。这是对党的事业不负责任,对人民不负责任!”
把街道工作重心转到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上来,淡化乃至取消经济发展职能——如此定位,是回应基层所盼,也是对权责对等原则的一次重申。
把真正属于下级的责任交转下级,把下级无权无责的内容还给责任主体,为干部工作“瘦身”,也是为担当者担当,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做好惠民政策的落实工作。责任状只是工作抓手之一,真正把责任落实,还要靠责任心。减责任状,加责任心,才是真担当,才能真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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