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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价格”转向“听机制”

安徽日报 2019-01-03 09:24 大字

■ 胡旭

去年底,国家发改委公布修订后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对强化价格听证的客观公正进行了一系列的程序修订,对听证人产生方式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力图避免出现消费者“被代表”现象。同时,还提出将试点网络听证会,进一步拓宽征求公众意见的渠道。

价格听证会,广受诟病的就是听证会变成了“听涨会”。这并不是社会公众一味反对必要的价格上涨行为,而是反映出对听证会“走过场”现象较为反感的社会情绪,特别是对那种借听证会强推预先设定涨价方案的做法难以接受。

修订价格听证办法,让听证程序更严谨、更规范,顺应了公众的新期待。目前,举行价格听证的都是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包括水电气、医疗教育等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以及网络自然垄断环节的服务价格,包括火车票价、高速公路收费等等。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持续深化,政府定价范围正在不断被压缩,而保留下来的都是与千家万户密切相关的重要民生领域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这次的价格听证办法改革,一个重大的取向就是确保程序公正,提出了吸收第三方机构和专业人士参加听证会,通过网络随机抽选听证会代表,要求定价机构出具完整的成本监审和调查报告,而不能只提供几条简单的导向性结论等等。进一步完善价格听证程序,真正让更多老百姓的利益主张受到重视、利益表达得到采纳、利益诉求得到保障,不仅是为了保障公众的切身利益,更体现出守护公平正义的明确追求。基于此,程序严谨公正更要与相关听证内容的“实体公正”相互支撑、相互促进,才能筑牢维护最大多数群众利益的重要防线。

这次价格听证办法最关键的改革内容是由以前的“听证价格”改为“听证机制”。这当中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一次价格听证影响的可能只是一段时间内的价格水平,而一旦机制确立了,可能就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形成相对固化的局面。以水电气阶梯价格机制为例,这种机制都是10多年前听证通过的。但这么多年来,随着公众生活水平不断提升,水电气用量持续增加,而价格累进的门槛未进行相应调整,这让越来越多收入水平并不高的人不得不支付更高的水电气费。因此,阶梯收费机制的合理性、收费政策设计的科学性,都需要进行重新审视甚至重视履行听证程序。

正因为价格听证制度将转向听证定价机制这种沉甸甸、根本性的议程,那就更需要回归设立价格听证制度的初衷,来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完善决策程序,维护和保障好公众利益诉求。因此,价格听证制度改革,在强化程序严谨公正的同时,更需要注重增强制度本身的灵活性,注重顺应形势变化和社会公众的新期待,对既往的听证结果进行及时审视、全面评估、动态调整,注重用规范和公正的程序来满足群众利益的新诉求,切不可预设结果,更不可一成不变,固化僵化不合理利益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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