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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过期药物可优惠置换 防止乱丢弃

宜宾日报 2019-01-01 01:01 大字

新华社广州电(记者 荆淮侨)今后,广州花都居民通过投保创新型药品置换责任保险,在药品过期后一个月内可以到合作药店享受优惠置换服务。保费由政府、药企等多方联合负担,置换服务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回收的过期药品将交由具有资质的回收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

近日,广州市花都区创新型药品置换保险示范店正式授牌。相关险企与药店合作,由药店与当地居民签订药品置换服务合同,为居民在服务期内提供过期药品优惠置换服务,以此探索解决过期药品回收难、过期药品乱丢乱弃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

中国人保财险公司责任保险事业部副总经理方晓栋介绍,以往药品回收通常由政府或者企业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来进行专项推动,人保财险开发了“创新型药品置换责任保险”,将回收主体变为保险公司和第三方合作机构,让过期药品回收变得简单高效,减少了回收成本。

据介绍,个人可在合作药店现场购药时现场投保。目前花都居民暂不需要个人付费,保费由政府、药企等多方联合负担。可置换的药品要求是非处方药和处方药,医疗用品和保健品不含在内。购买时药品的剩余有效期应达到6个月以上,在药品过期后一个月内可以到合作药店享受优惠置换服务。

当地居民表示,过去处理过期药品通常是直接投入垃圾箱,现在可以拿回药店重新置换,相当于拿到一盒新药的代金券,更实惠也更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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