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正式启动
本报讯(记者卢翔)日前,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江西省关于推进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明确推进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保障,这标志着该省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正式启动。
意见明确,市、县(市、区)是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的责任主体,各级政府对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的组织实施负总责。同时规定,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主要任务是开展“空间规划引领行动、绿色产业发展行动、国家节水行动、入河排污防控行动、最美岸线建设行动、河湖水域保护行动、流域生态修复行动、水工程生态建设行动、流域管理创新行动、生态文化建设行动”等10项行动。意见强调,“五河一湖”岸线延伸陆域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重化工项目,督促已有化工企业迁至合规园区;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到2020年,省级节水型机关创建率达100%,并建成2825万亩高标准农田;2020年底前,鄱阳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试点农村污水生态化处理。
此外,意见还深挖“五河一湖一江”文化和旅游资源,打造精品线路,建设武宁、上犹等特色鲜明的山水旅游城市,倾力打造“鄱阳湖国际观鸟节”品牌,加快海昏侯国遗址等临湖风景区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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