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印发中小学生“减负三十条” 培训机构上课须在20:30前结束
为切实减轻过重学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教育部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向省级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三十条减负措施从学校教学和管理的各个方面明确了减负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增强了校内外减负的针对性。
杜绝“非零起点”教学
义务教育禁设重点班
措施提出,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规定课程,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杜绝“非零起点”教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
对于考试,措施要求,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
措施明确,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措施还对家庭履行教育监护责任提出要求,家长要理性设置对孩子的期望值,鼓励孩子尽展其才;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选择适合的培训,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或请家教给孩子增加过重课外负担,有损孩子身心健康。
约束培训机构
打破校外加负
相较于此前的减负规定,此次措施更具系统性。既涉及对学校办学的规范,也明确了“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一揽子方案,而后者显然是针对前段时间培训机构清理整顿的经验提炼和制度化成果。
要知道,过去很长时间内,都存在着“学校减负,校外加负”的情况,如今新规对学校和培训机构一并约束,则有望打破这一怪圈。
本次《通知》对校外培训机构作出这样的规定:依规登记诚信经营。培训机构取得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方可开展培训。严禁超标培训。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名称、招生对象、培训进度、上课时间等要经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并向社会公布。严格教师聘用。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并接受社会监督。严禁与升学挂钩。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也曾重点提到了校外减负,主要是规范教育教学秩序,治理整顿各类培训机构。他说:“超前教、超前学、违规办学,没有资质办学,这些需要整顿治理,这一块负担很大很重。学生痛恨、家长无奈、机构赚钱,这种状况是不允许的。”
跨部门跨领域协作
减负有了顶层设计
从“九部门联合发布”这一高规格也可以看出,以跨部门、跨领域的职能协作共同给学生减负的新格局正在形成——认识到问题的复杂性,是破解问题的第一步。
清华大学附属小学校长窦桂梅介绍,教育部等九部门出台的《中小学生减负措施》,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家庭履行教育监护责任、强化政府管理监督方面进行了顶层设计和具体规范,在中国教育面向未来再出发的节点上有重要的意义,尤其对于从根本上扭转学生负担过重的现实具有强烈的导向价值和实操效用,为保护学生的健康成长画了一个警戒线。
窦桂梅介绍,大家都知道教育中的一些现状,揠苗助长的道理可谓妇孺皆知,可现代版的揠苗助长每天都在上演着。曾读过一篇家长的感言——半年工资养不起一个暑期孩子,一个孩子一个假期就有11个课外班,这种狂热的消费潮,消费的不仅仅是家庭财富,更是孩子的身体、心理。城市的孩子在启蒙学习上,几乎个个都“抢跑”,校外培训机构的夸大宣传又放大了家长的焦虑。现在校外辅导机构多得数不胜数,不排除良心机构,但以知识传授、升学为目的的培训机构比比皆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必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的迫切性。如果不尊重儿童的成长规律,可能不仅仅剥夺孩子的童年,还剥夺了他们的未来。
综合新华社、教育部网站等
九部门发文减负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义务教育阶段禁设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严禁超标培训,备案上课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明年5月底前地方要制定详细减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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