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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40万合作买房报酬10万?杭州一摇号购房合同纠纷案庭审

澎湃新闻 2018-12-27 18:11 大字

李某与吴某两人是同事,李某“借”给吴某40万元用于验资摇号买房,吴某使用首套购房资格参与摇号,约定买到房后给李某报酬10万元。后吴某摇到并购买了一套房,但未兑现10万元报酬,李某遂起诉吴某。

12月27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26日开庭审理了李某起诉吴某合同违约案,法院未当庭宣判。

庭审记录显示,今年6月,杭州大型居住区丁桥某楼盘开盘,售价定为1万余元每平方米,当时附近小区的二手房已卖到2万元每平方米。李某、吴某和其他同事在办公室谈论该楼盘的事,说买到就能净赚100万元。有购买首套房资格的吴某听了很心动,但手上没有足够资金,无法交足40万元验资款。

庭审记录显示,当时李某提议,由他出40万元验资款,摇到房后如果吴某不想买,就由吴某买下房再转卖给他,他给吴某10万元辛苦费。如果吴某买房,就需付给他10万元报酬。这个口头协议在场有不少同事都听到了。

李某称,他借钱给吴某验资后,吴某成为办公室里唯一一个中签者。后吴某以单价1500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了一套90多方的房子,总价为137万元。此后吴某将解冻的40万元以及31.11元的银行利息一并退还给李某。

由于迟迟拿不到吴某承诺的10万元,李某起诉吴某。

12月26日下午,李某在法庭上拿出一份他跟吴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以证明他们之间存在口头约定。

图片来自浙江24小时

聊天记录显示,李某称“帮我摇,给你10万元辛苦费,后面看你也没房子,你要也可以,给我10万元”、“现在没钱给部分,余下打个借据,这都没问题,当时如果我算借给你的,今天我什么都不会讲”。吴某回复“你说得没错,我不是想赖账”、“10万对你而言不算什么……这房子我想留着住,10万元对我有点重,能否协商一下”、“给个万把元,你看行吗”……

吴某26日未到庭应诉,由其代理律师答辩。

吴某的代理律师称,双方微信聊天中提到的10万元,是吴某之前想以10万元价格将购房的资格卖给李某。但后来吴某知道卖号子是不被相关法规允许的,再加上自己也有了买房的想法,就没有发生卖号子的事情。

该律师表示,双方不存在共同投资关系,也从没有过那个口头约定。40万元就是李某借给吴某的钱,之前已经给了银行利息,不应支付其他利息了。但吴某方面愿意支付一定的感谢费,但具体给多少双方至今没有谈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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