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工作。认真抓好扶贫惠民政策落实,扎实做好冬春各项民生保障工作。
二、保障节日市场供应和平稳运行。加强煤电油气运供需的形势监测和协调保障,确保民生用气用煤用电需要。
三、丰富群众节日精神文化生活。
四、保证群众安全便利满意出行。完善春运工作协调机制,强化运力调配供给,做好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接续接驳,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五、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突出抓好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落实社会矛盾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密防范个人极端暴力犯罪。
七、务实节俭文明过节。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传承阖家团圆、其乐融融的中国年文化,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引导人们崇俭戒奢、摈弃陋习。做好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过绿色环保春节。
八、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既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
九、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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