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委组织部举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培训
阳光讯(记者 张京 通讯员 陶莉)12月20日,长安区委组织部举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培训会,使广大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支部工作的安排部署上。
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
此次培训会邀请省委党校的闫朦教授为大家进行《条例》专题辅导。闫朦教授以《新时代基层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为题,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制定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以及切实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进行了深入解读,同时还强调了学习《条例》的重要性。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学习《条例》的重要性,真正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落到实处。二要深入学习领会,将《条例》的学习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固定学习日等结合起来。三要强化贯彻落实。将《条例》的贯彻落实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四要营造宣传氛围。要通过丰富的活动载体强化学习效果,组织党员自学、认真学、反复学,真正使广大党员把《条例》学懂、学透、学通,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五要加强督查指导。通过述职评议考核、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党建报表”考核等具体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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