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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给“加班过劳”亮红灯

烟台晚报 2018-12-23 08:49 大字

谭希光绘图左崇年

对于很多人来说,工作日加班,节假日加班已经成为了常态。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工作工作工作。有时候甚至吃饭睡觉,都要像上阵打仗一样着急忙慌。据今年武汉科技大学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智勇及其团队发布的一项职场行为与疲劳状况的调查结果显示,超过8成劳动者承受着一般或更高的精神压力和身体压力,处于过劳状态。(12月22日《新京报》)

有的企业形成了一种畸形加班文化理念:“休假可耻,加班光荣”。有的还把加班多作为评优评先的条件,员工不得不被“自愿加班”。按劳动法相关规定,享有休息休假权是劳动者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但是长期以来,一些企业为追求效益的最大化,往往以牺牲员工休假权为代价,员工的法定假日不能按时按量休息,年休假更是可望不可及。

劳动者的休息权应该受到法律保护。有关部门应依法维权,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职工休假权的法律规定。职工健康是社会的宝贵财富,没有职工健康,一切生产率都等于零。要倒逼员工休息权的落地生根,有关劳动保障部门应该切实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敢于向畸形的“加班文化”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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