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加快推进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
本报讯(记者彭冰)今年是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三年攻坚行动的收官之年,12月10日,记者从吉林省政府有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三年来,该省法院大力推进“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执行悬赏保险”等执行机制创新,首次执行案件的结案率达到91.55%,纳入失信名单12.04万例。近日,吉林省委省政府又下发了《关于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的意见》,进一步强化联动单位与法院网络对接和信息共享,加快推进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监督、警示和惩戒等。
2014年,吉林省高院指导长春中院探索建立了财产保全担保保险制度,由保险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担保,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诉讼中担保门槛过高问题。在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中,为找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可自愿通过法院发布悬赏公告,并由其支付悬赏金。鉴于很多申请执行人难以负担悬赏金,2017年,吉林省高院指导吉林中院建立了执行悬赏保险机制,申请执行人仅需向保险公司交纳悬赏金额10%的保费,就可由保险公司承担可能的悬赏金支付。该做法进一步调动了社会力量协助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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