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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部门惩戒政府采购失信主体

安徽法制报 2018-12-07 11:48 大字

本报讯 为加快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央组织部等29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简称《备忘录》)。

《备忘录》指出,联合惩戒对象主要指在政府采购领域经营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政府采购当事人。包括两类,一是政府采购供应商、代理机构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二是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陈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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