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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报假警伤了谁的心 浙江乐清失联男孩已平安找到 警方:母亲蓄意制造虚假警情

成都商报 2018-12-06 01:37 大字

孩子家属发布的50万重金寻人启事

家属重金寻子

全城接力寻找背后

近日,一则寻人启事牵动着浙江乃至全国人民的心。上周五放学后,浙江乐清11岁男孩黄政豪没有像往常一样回到家,杳无音信。其父甚至重金悬赏50万寻找儿子。

然而,昨日凌晨,浙江乐清警方通报,失踪5天的黄政豪于12月4日22时48分找到,警方确认其人身安全和基本健康。经温州、乐清两级公安机关查明,男孩母亲陈某因与在外经商的丈夫存在感情纠纷,为测试其丈夫对其及其儿子是否关心、重视,蓄意策划制造了该起虚假警情。12月5日,陈某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已被乐清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男孩终于平安找到,而警方的通报则让一直关注男孩安危,帮助寻找男孩的人们“哭笑不得”:一方面得知男孩找到,内心如释重负,另一方面又对孩子母亲制造虚假警情的行为表示愤慨,不仅浪费了宝贵的警力,还消费了群众的善良,希望予以严惩。

前一幕/

穿越深冬的暖

“孩子上周五放学后失踪……”

家属重金寻子,全城接力寻找

整个浙江都在为孩子祈祷……

此前几天,乐清全城都在接力寻找11岁男孩黄政豪,甚至整个浙江都在为这个孩子揪着心,祈祷他平安归来。直到昨日,还有浙江当地媒体以《谁说公众冷漠?谁说网络无情?1万条留言 穿越深冬的暖》为题,报道这起全城接力寻找失联男孩事件。

“我儿子今年11岁,身高1.4米,11月30日在温州乐清虹桥车站走失,身穿咖啡色衣服,淡蓝色牛仔长裤。”在黄政豪父亲黄先生的朋友圈里,满屏都是寻找儿子的信息。

“整个乐清都差不多被我们翻遍了,还是没有我儿子的消息,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疲惫的黄先生几近崩溃,为了找到儿子,他已连续三四天没有休息了。

因多日寻找未果,为确保失联男孩安全,乐清警方12月3日发布通报,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提供有效线索。12月4日中午,男孩父亲发布消息,孩子失联已超过84小时,“50万重金寻人”。

“孩子放学后失踪,妈妈没有接到”

自从上周五(11月30日)放学后,儿子就没有回家,黄先生一家人心急如焚。这几天,黄政豪的家人亲友、老师同学以及乐清公安、志愿者等,每天上百人在乐清各地接力寻找黄政豪。

黄先生是乐清市城东街道人,做海产生意,近几年为了经商方便,一家人都住在乐清市虹桥镇,11岁的儿子黄政豪在城东一小上学,是一名五年级学生。

“我儿子下午5点20分放学,5点23分就在校门口了,他妈妈开车去接儿子,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5点40分。”发现孩子长时间没回家,孩子妈妈陈女士曾去公交车站找他,可是等了一个多小时都没有孩子的踪影。而当天早上,黄政豪因为帮同学买东西被妈妈数落了几句,手机也被没收了。

11月30日19时13分,陈女士和黄先生商量之后,向乐清警方报警求助,警方随后连夜寻找。通过查找沿途监控,走访孩子可能经过的路段及相关人员,排查周边网吧、酒店、出租屋等场所。警方发现,11月30日17时28分,背着书包的黄政豪从城东街道坐公交到虹桥,17时49分在虹桥客运西站公交站台下车,随后步行至西站边上逗留五分钟左右。17时55分,黄政豪在西站乘坐载客三轮车,17时58分,坐三轮车到虹桥镇沙河路下车,这里离家只剩下六七百米。之后黄政豪独自一人步行时失去踪迹。

17时58分,是他最后一次出现在监控里的时间,此后“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没有了踪影”。

父亲悬赏50万寻子 乐清全城接力寻找

“我是黄政豪的父亲。谁能把黄政豪平安地带到我身边,我愿意拿出50万现金酬谢。”儿子走失的第五天,12月4日,黄先生通过视频作出重金酬谢的承诺,金额也从之前的20万陡升到50万。

“孩子是蘑菇头,尖尖的脸型,人又瘦又黑,头发也不多。如果流汗了刘海可能会贴在额头上,这几天肯定会变得脏兮兮,请你们一定要帮忙找到他。”12月3日凌晨,黄政豪的妈妈陈女士还在公益寻人群里发布儿子的信息。提起儿子,她语带哭腔。

这些天,乐清全城都在接力寻找黄政豪,志愿者、救援队一同出动,越来越多的市民加入。乐清公益寻人的负责人郑佰洪介绍,收到求助后,他们一面通过微信平台转发寻人,一面集结志愿者在村里、公园、河边、山上等偏僻处找人,同时排查多方面线索,甚至在孩子回家路上的河中连夜打捞排查,没发现异常。不久,台州红豹救援队也主动赶来参与救援。

到这时,这还是一个全城接力,众人相助寻找失联男孩的故事……

后一幕/

寒了众人的心

藏匿孩子后,虚假报警求助 男孩母亲为测试丈夫 对她和儿子是否关心、重视

昨日凌晨,好消息传来,孩子已被警方找到,平安无事。但乐清警方通报的调查情况,则让许多关心此事的人一下“寒”了心——据警方通报,经温州、乐清两级公安机关查明,男孩母亲陈某因与丈夫存在感情纠纷,为测试其丈夫对其及其儿子是否关心、重视,蓄意策划制造了该起虚假警情。

昨日凌晨,浙江省乐清市公安局官方微博@乐清公安发布警情通报称,经各方努力和警方工作,乐清失踪男孩黄某已于12月4日22时48分找到,警方确认其人身安全和基本健康,并对社会各界的重视、关心、支持和无私奉献表示崇高敬意。

通报称,11月30日19时13分,乐清市公安局接市民陈女士报警求助称:其儿子黄某于30日下午在城东街道某小学放学回家途中失联。接报后,温州、乐清两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启动重大警情处置机制,以最高等级组成联合调查组,投入大量警力,调用一切资源,全方位开展查找工作。期间,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纷纷出人出力,积极投入查找工作。

经初步查明,此“失联”事件是该男孩的某家属故意制造的虚假警情。事件原因、具体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公安机关将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处理,并及时公布进展情况。通报指出,孩子是纯洁的、无辜的。家庭和社会都应该为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不要因为我们的任性伤害孩子,更不能造谣、信谣、传谣。

昨日下午,@乐清公安发布警情续报称,经温州、乐清两级公安机关查明,男孩母亲陈某(33岁、城东街道云岭村人)因与在外经商的丈夫存在感情纠纷,为测试其丈夫对其及其儿子是否关心、重视,蓄意策划制造了该起虚假警情。12月5日,陈某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已被乐清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调查,11月30日晚18时许,陈某与放学回家途中的儿子黄某取得联系后,在虹桥镇沙河路附近碰面,陈某嘱咐黄某按照她的安排待在其事先准备好的四轮电瓶车内,不要下车回家,并把车钥匙和事先准备好的食物交给黄某。在安排好黄某后,陈某于当晚19时13分,到虹桥派出所虚假报警求助。警方接报后,调集了大量警力,开展查找工作。陈某还通过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媒体发布求助信息,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也积极参与网络转发及查找。期间,陈某将藏匿儿子黄某的四轮电瓶车转移停放地点,最后将黄某转移至城东街道云岭村,直至黄某被警方找回。

鉴于陈某蓄意藏匿其儿子黄某,并到公安机关虚假报警,且在各方查找期间,继续假装配合搜寻,其行为已严重透支了社会诚信和良知,消耗了大量的公共资源,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已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乐清检方:

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男孩母亲已被警方刑拘

昨日,“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近日,乐清市发生“失联男孩”母亲陈某编造虚假的警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事件。目前,陈某已被乐清市公安局以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刑事拘留。获悉此案后,乐清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指派侦监部检察官赴市公安局提前介入该案,引导侦查取证。乐清市检察院在了解案件发破经过以及查阅取证情况后,对公安机关提出强化客观性证据的收集、准确研判案件定性、依法规范取证等建议。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对于案件进展情况,乐清市检察院将进行持续跟踪。

法律观察

家属报假警 可能受何处罚?

一线民警:报假警让基层派出所不堪其扰,“这个玩笑可不能乱开”

一般的恶意报假警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1项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有以上行为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恶意报假警情节严重的,也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警方通报称,男孩母亲已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这位报假警的母亲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呢?

福建一派出所民警吴凡(化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报假警的情况,本来就警力紧张的基层派出所不堪其扰。

吴凡说,一些骚扰报警、假报警占用了110报警服务台有限的线路资源,使一些真正的紧急电话打不进来,延误了快速处置的时间;另一方面,骚扰报警、假报警影响公安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耗费了公安机关宝贵的警力资源,挫伤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这个玩笑可不能乱开”。

乐清市公安局在通报中指出:“造谣、信谣、传谣都是违法行为。”

吴凡说,一般的恶意报假警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1项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有以上行为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恶意报假警情节严重的,也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吴凡说。

我国《刑法》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故意报假警、报假案,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也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吴凡表示。

我国《刑法》第243条规定,犯诬告陷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此罪的,从重处罚。

网友热议

“看到消息心安了, 点进来却被气哭了”

“消费城市尊严和群众的善良”

网友担忧引发“狼来了”效应

此事的“反转”,也引起广大网友热议,尤其是一直关注此事帮助寻找孩子的网友。有网友表示孩子找到了平安就好。但也有不少网友表示,报假警浪费了警力,消费了群众的善良,必须查明严惩。更有网友担忧此事引发“狼来了”效应,到时真有孩子失踪了,反而没人信了……

网友:孩子找到就好

@莫非澄澄:重点是小孩没事,社会的善心人士们莫忘初衷。

@积善之家必会有余庆:还好,还好,孩子平安,其他该咋查咋查。

@我蛮夷:找到就好了,至少孩子健健康康地活着,向所有参与转发寻人的网友表示感谢!

网友:浪费警力可耻

@小鸭123:浪费警力可耻,对这种人应该予以处罚,否则人人都可以玩笑置之 。

@KatieCattt:就因为这样假报警,浪费了警察的时间和资源,其他那些要处理的案件怎么办?还有那些真的走丢了的人,他们的家属怎么办?

@逆光:什么样的矛盾,要消费一整个城市的尊严和群众的善良。

@景天:浪费警力不说,“狼来了”叫多了,怕是真正“狼来了”的时候,就没有人信了。

@无名者:看到消息心安了,点进来却被气哭了,亲属虚假报警?讨厌这种不分轻重的“玩笑”。

本组稿件综合钱江晚报、澎湃新闻、人民日报客户端、@乐清公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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