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媒体监督纳入“月考”值得点赞
背景:近日,北京市委召开区委书记月度工作点评会。自今年8月以来,月度工作点评会已经成为北京的区委书记们雷打不动的“月考”, 并将媒体监督引入区委书记月度工作点评会,媒体和公众监督成为党和政府工作越来越重要的帮手,也成为区委书记们在“月考”中的一道必答题。
观点提要:新闻舆论监督是党和政府新闻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更是一门高超的艺术,运用得好能起到化解矛盾、促进工作、团结鼓劲的效果。通过与新闻媒体和公众监督积极沟通反馈,认真妥当解决媒体和公众监督反映的问题矛盾,各级党委政府形成与媒体监督、公众监督积极互动的良性循环,各项工作必将不断改进完善,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必将得到大幅提升。把媒体监督引入区委书记月度工作点评会,意味着针对北京各区委书记的“月考”,同时也成为北京市属媒体的一道必答题。这道考题考验着新闻媒体应有的舆论监督能力,要求新闻媒体依法积极履行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职能,将一些单位和个人的不良行为、违纪违法行为通过正常渠道及时报道披露。这道考题考验着新闻舆论工作者的民生担当,要求新闻舆论工作者深入基层,及时聚焦百姓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促进解决。这道考题还考验着新闻舆论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操守,要求每个新闻舆论工作者自觉拒绝“眼球效应”,拒绝利用非理性情绪进行炒作,自觉维护新闻舆论环境的风清气正。这道考题还考验着新闻媒体的责任意识和政治担当,要求新闻媒体正确引导舆论热点,及时澄清网上虚假有害信息,敢于向错误思想和歪风邪气亮剑。
环境公益诉讼是一堂生动的环保教育课
12月4日《中国青年报》周俊生
背景:今年7月,湖南长沙天创环保公司因不正常运行,造成严重污染,当地环保部门对这家公司作出处罚。但一家远在北京名为“源头爱好者环境研究所”的民间环保组织却认为,天创公司光是交罚单还不够,还需要承担生态修复费用。为此,这家的环保组织对天创公司提起了公益诉讼,向其索赔500万元生态修复费用。近日,此案已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将择期作出判决。
观点提要:我国法律规定,由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使环境公共利益遭受侵害或即将遭受侵害时,法律允许其他的法人、自然人或社会团体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对于这起公益诉讼,法院会作出什么样的判决,目前还不得而知。但这起案例对企业和民众来说,已是一堂生动的环保教育课。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已是我国的重要目标,以前那种为了经济增长而无视生态健康的野蛮做法,已经失去了市场。但是,在利益的诱惑下,仍有一些企业“顶风作案”,而一些政府为了经济数据,有时也会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然而,以环境为代价进行生产,经济效益看上去是保住了,却无法得到高质量的增长,最后反而需要社会投入更多成本治理污染。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社会成员,既可以是直接的受害人,也可以是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任何组织或个人为了维护社会利益,都可把侵害公共环境利益的企业推上被告席。
法治面前明星没有特殊待遇
12月4日《法制日报》丰收
背景:近日,女艺人毛俊杰通过微博指责深圳海关,声称在深圳湾口岸过关时遭遇了海关工作人员的“无礼对待”和“刁难式检查”,并称“过程持续一个多小时”。事后,海关人员公布了毛俊杰行李被抽检时的监控视频,证实真正的检查过程其实只有9分钟。且由于毛俊杰当时急于离开,导致其成为重点查验对象。12月1日,毛俊杰发文向深圳海关工作人员致歉,还表示会认真学习安检知识。
观点提要:公众人物不要时时刻刻把自己当成明星,不要错误地认为自己处处应该享受特殊待遇。明星的光环应该体现在舞台上、影视作品中,而不是生活场景中。从公众角度来说,需要理性追星,因为很多明星表现出的傲慢习气,完全是社会给惯出来的。比如,某些粉丝追星很疯狂,容易让某些明星迷失自己。再如,明星参与很多活动时,有关方面以众星捧月的方式对待明星,也让某些明星养成了不良习气。所以,不能给明星惯坏毛病。而每个明星作为社会公众人物,其一言一行都会产生好的或者坏的示范作用,更应该慎言慎行,这是基本的常识。当然,对明星不当言行,该追责时应依法追责,也是警示教育明星群体的必要选择。希望明星们多学习海关法等法律,积极配合海关查验,才能避免被打脸的尴尬。
给年轻人超前消费提个醒
12月4日《广州日报》陈文杰
背景:“双十一”账单已经在路上,“双十二”又要来了。有不少网友自嘲,上个月的消费贷还没结清,就开始预支下个月的薪水了。近日,一项针对消费贷款的调查显示,在选用消费贷款产品中,90后首选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
观点提要:如今,打白条、用花呗对不少年轻人来说,早已司空见惯。随着消费观念的转变,以及支付手段的革新,一些互联网消费贷款产品使用越来越方便,适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大到买房购车,小到日常生活消费,根据不同的消费需求,消费贷款也有了不同的形式与应用场景。但关于它的话题从未间断,人们对其评价也往往褒贬不一。一方面,消费贷款虽为一种支付手段,但本质上是通过预支或分期消费的方式来弥补当前购买力的不足。在实际情况中,消费贷款可以降低当前需要一次性支付资金的压力,分摊到以后的数个月支付,从而大大减轻消费者的还款压力。另一方面,消费贷款也有相应的成本与风险。各个互联网消费贷款产品都有相对应的手续费,所预支的时间越长,成本越大。而且,超前消费的风险性,也可能让个人的经济状况更为脆弱。在消费手段日益多样化的今日,对待消费贷款,不应看成洪水猛兽,也不需过度沉迷。较为理性的做法,便是让消费贷款成为一种能“为我所用”的消费手段或减轻还贷压力的方式,而不是一种消费习惯。(集纳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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