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骗保不能止于“停保”
□徐建辉
“诊断是假的,病人是演的,病房是空的。”近日,央视《焦点访谈》曝光了沈阳两家民营医院通过雇“病人”虚假住院、伪造病历来骗取医保基金。随着这一事件被披露,医疗机构通过“挂床骗保”套取医保金的这门“半隐秘”生意,再次被曝光。(12月3日《中国新闻周刊》)
沈阳民营医院的骗保案,为人们掀开了骗取、套取医保案件的冰山一角。这起骗保案的明目张胆和犯罪分子的贪婪疯狂无不让人深感触目惊心。在这里,几家涉事医院绝不仅仅只是在病人使用医保时故意“小病大治”、过度治疗,采取鼓励住院或多开药品等方式来间接套取国家医保基金那么简单,而是有组织地通过“假病人、假治疗”等彻头彻尾的“无病假治”、虚假医疗来“空手套白狼”,大肆套取医保金。试想,这样的医院,正经病人没有几个,骗保的倒有一大堆,这还哪里是救死扶伤的医疗院,压根就是专业的“骗保院”。
医保是什么?是每个人的健康保障;医保金又是什么?那是医保制度有效运行的“压舱石”。显而易见,即便医保制度设计再完美、保障条件再丰厚,如果缺了钱,也宛如可望不可及的画饼;医保金是所有参保人共担共享的“救命钱”,关键时刻很多人都要指望它来救命。如果这钱被过度骗取套空,那真正需要的人就会“无米下锅”,所以说骗保行为破坏的不光是医保体制的正常运转,而且威胁和危害的是这个社会所有参保人的健康保障权益。
可见,对日渐猖獗的骗保行为必须保持零容忍,做到露头就打。但凡骗保、套保者,都少不了医保定点机构的参与甚至主使,否则个人根本无法实现骗保。事实证明,绝大多数骗保窝案,都是在定点医药机构的策划组织和串通下实施的。正因为如此,人们看到国家医保局的《通知》将整治的矛头对准了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医师。《通知》明确,定点医药机构发生欺诈骗保等违约行为的,一律解除服务协议,被解除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3年内不得申请医保定点;对查实具有骗取医保基金等违规行为的医师,给予停止1-5年医保结算资格的处理;对具有骗取医保基金或倒卖药品等违规行为的参保人,可给予暂停医保直接结算等处理。
据介绍,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是医保基金监管的主要手段之一。通过加强协议管理,强化协议约束力,让违反协议的机构付出代价,将对欺诈骗保行为产生有力震慑,并推动构建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长效机制。不过,对于骗保的医药机构及其他骗保人给予“停保”,固然具有一定的惩戒作用和震慑效果,等于是截断了骗保医药机构的“财路”。但是面对骗保巨大的利益诱惑,这样做还不够。真正要根治骗保现象,还须运用行政、经济、信用乃至刑事制裁等手段综合治理,从预防、打击、宣传引导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同步发力,直至让人彻底断了骗保的念想、堵住所有的漏洞暗门,也就是让“医保硕鼠”们不敢骗也骗不成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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