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疗骗保“生意”当严惩不贷
赵顺清/漫画
漫谈万象
□湖北斯涵涵
“诊断是假的,病人是演的,病房是空的。”近日,央视《焦点访谈》曝光了沈阳两家民营医院通过雇“病人”虚假住院、伪造病历来骗取医保基金。随着这一事件被披露,医疗机构通过“挂床骗保”套取医保金的这门“半隐秘”生意,再次被曝光。(据《中国新闻周刊》12月3日报道)
对于医院来说,招募假病人,进行虚假治疗,可以骗来大笔国家医保资金;招募的假病人人均能得到300元的现金提成;中间人为双方牵线搭桥,也能得到不菲的介绍费……假病人、假病历、假诊断,能为三方带来真金白银的收入,唯有国家医保资金大量流失。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被曝光的沈阳医院骗保事件并非孤案,此类骗保操作也不高明,行事并不隐秘,全国已经发生多起类似的案例。造成这种现状有多种原因:第一,参保人数越来越多,医保定点机构快速增长,医疗服务监管点多、面广、线长,医保基金的管理难度也在不断提升。第二,相关法规不健全,如《社会保险法》中的罚款规定,对骗保者而言或许不过是“毛毛雨”,有关职能部门对此类行为惩戒力度不够,相关不良医疗机构违法成本低。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使得“挂床住院”此起彼伏,医疗骗保“生意”兴隆;第三,相对于监管的疲软失察,骗保利益链上的每一环反而利益一致,隐蔽性比较强,千方百计、前赴后继地骗取医保基金。
“假住院真骗保”不仅违背了医保基金的使用原则,还加重了整个社会的医疗成本,最终损害了包括每个个体在内的公共福利及法律威严,败坏诚信道德及社会风气,危害巨大,当严惩不贷。
首先要让监管长出“牙齿”。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加大专项监管与社会监督,依法严厉打击骗取医保基金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提高骗取“救命钱”的违规成本,例如制定相关处罚办法,个人一旦被发现骗保行为就失去参保资格,不法医院一旦骗保就取消其医保定点机构资格。
其次要提高监管的技防能力。针对医保核销的繁杂局面,要加强先进的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医保监管的智能审核能力,使其能够精准、快速、高效地发现问题,对症下药。
此外,要强化医保基金的法规宣传,使民众知晓不可贪小利而违规犯法,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全方位地堵住监管漏洞,才能保护好公众的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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