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仙桃男子不满强制隔离戒毒状告公安局 副市长出庭应诉
因不服公安局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湖北仙桃市民陈某状告公安局。12月3日上午,仙桃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民告官”行政诉讼案。该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海军坐在被告席上,出庭应诉。这是新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仙桃市首例由副市长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
2016年至2017年,陈某因吸食毒品先后两次被仙桃市公安局行政处罚。2017年7月31日,仙桃市公安局作出社区戒毒决定书,责令陈某接受社区戒毒三年。2018年8月12日,陈某因复吸毒品被民警查获,尿检呈阳性。8月15日,仙桃市公安局向陈某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陈某认为处罚过重,向仙桃市法院起诉,请求依法撤销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决定。
庭审中,原、被告围绕仙桃市公安局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等争议焦点展开。仙桃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复议应诉科、基层派出所作为被告方委托代理人就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事实、程序、法律等方面,逐一举证,详细说明,一一回答了原告委托代理人提出的问题。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法庭审理,合议庭认为被告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审判长丁拥军当庭宣读审判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驳回原告陈某的诉讼请求。
陈场派出所出庭诉讼民警王静庭表示,这是一堂生动的法制课。作为一线办案民警,在执法办案中要更加注重执法程序,更加注重证据收集,做到严格依法履职,规范公正执法。
(原题为《不满强制隔离戒毒,市民状告仙桃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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