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新华区“3+2”维权机制保障群众利益“没有法律援助,我就没希望了!”
新华社石家庄12月2日电家住沧州市新华区北赵家坟村的郑桂芳女士,2017年经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到市区一家医院做护工时,不慎摔伤导致无法工作,生活陷入困境。几经周折她也没能解决赔偿问题,就在心灰意冷不知如何是好时,朋友告诉她:新华区总工会法律维权中心,兴许能帮助解决。维权中心律师了解情况后,很快运用法律帮她拿到13万元赔偿。
“没有法律援助,我就没希望了!”日前,她来到新华区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为工作人员送上绣有“维护正义热心为民”字样的锦旗。
面对新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委根据区总工会的维权职责,提出了“加强法律维权组织网络化建设、优化法律援助环境,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利益”的指导意见,指导创建了“3+2”法律维权机制。“3”即是成立区、乡(街道)、村(社区)三级维权组织,在区建维权中心,在乡(街道)建站,在村(社区)建点;“2”即是在社区(村)建立维权小组和维权志愿者服务队。区总工会与区司法局整合资源,为各乡(街道)、村(社区)全部配备专兼职律师,公布24小时法律援助服务电话,对中心、站、点工作人员实行首问责任制,对所需法律援助服务的职工群众一律实行免费服务。解决职工群众“想维权找不着门,需花钱”的问题。
他们还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深入全区100家企业单位、社区农村,开展摸底调查活动,建立律师与企业单位联系服务制度,制发职工群众法律援助联系卡5万余张,要求每名律师一对一指导,具体化帮助,跟踪式服务。
新华区委书记刘建华说,依法维护群众权益就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也为促进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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