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首个申报期减税316亿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个人所得税改革启动以来的首个申报期运行平稳,10月份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和个体工商户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已完成申报。改革实施首月,全国个人所得税减税316亿元,有6000多万税改前的纳税人不再缴纳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罗天舒介绍说,10月领取工资薪金所得在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减税幅度都超过50%,占税改前纳税人总数的96.1%,减税金额达224亿元,占当月总减税规模的70.9%。数据显示,改革实施首月,工资薪金所得减税304.1亿元,减税幅度41.3%,工薪阶层普遍受益。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诸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民营经济贡献了60%以上的GDP,提供了80%以上的就业岗位,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数据显示,改革实施首月,民营企业员工少缴个人所得税164.5亿元,占当月减税总额的54.1%,减税幅度44%。“从首个申报期的减税成效来看,民营企业减税总额和减税幅度都比较大,这将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内生动力,提高竞争软实力。”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介绍。个税改革对于提高民营企业员工工作积极性起到了推动作用,进一步增加了企业发展的信心。各地税务机关召开税企座谈会,开展民营企业大走访活动,为企业掌握个税政策提供帮助。据悉,针对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税收“堵点”,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促进民营企业减税降负等5方面26条具体措施,明确2019年对民营企业等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还将再精简25%以上。据了解,个税改革首个申报期,制造业员工个税减税规模达到58.5亿元,占本月减税总额的19.3%。其中,装备制造业在制造业中个税减税规模最大,实现减税34.3亿元,占全部制造业减税额的58.7%。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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