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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戒尺“还给”老师 让教育回归本质

广安日报 2018-11-30 02:31 大字

□王林 刘定春

11月22日,江苏省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召开了一场关于惩戒制度的听证会,此次听证会讨论的重点是,到底要不要赋予老师对于学生的惩戒权。

“戒尺”二字,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为:旧时老师对学生施行体罚时所用的木板。我们相信,词语解释当中所说的“体罚”,并不是暴力殴打,而是一种提醒式的教育,让学生在犯错之后能够“长记性”,不再犯类似错误。

如今,老师因惩戒学生而丢了工作的新闻频见报端,这难免给老师管教学生增加了难度。如此一来,很多教师便采取“放任式”教育方式,很多被视为“掌中宝”的孩子,缺少家庭教育的同时又缺少学校教育,对他们的成长十分不利。

笔者认为,把戒尺“还给”老师,赋予老师适当的惩戒权,让教育回归本质,才能实现好老师教好学生。把戒尺“还给”老师,一方面,教师被学生、家长、社会所认可,才能更好地担负起教书育人的职责;另一方面,学生养成尊师重道的良好品格,做一名合格的学生,才能成为国家栋梁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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