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编辑婴儿”何以能绕过审查和监管?
11月26日,深圳科学家贺建奎宣布,一对名为露露和娜娜的基因编辑婴儿于11月在中国健康诞生。这个消息就像一枚炸弹,震撼了科学界和舆论场。随后,122位科学家发布联合声明,强烈谴责首例免疫艾滋病基因编辑。据最新报道,国家卫健委已责成广东方面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
近几年,人体基因编辑技术掀起的热潮席卷全球。利用基因编辑技术改造胎儿,让他们不再携带家族遗传的缺陷基因或致病基因,表面上看可以造福人类。但是这种遗传干预,对人类安全存在太多未知风险,更会对社会伦理造成冲击。
也正因此,依照各国法律,人类基因编辑这一技术利器绝不能“为所欲为”,必须“按规矩行事”,严格遵守相关原则和标准。学术界目前的共识是,基因编辑可以用于基础研究,而不能用于临床,一旦把经过基因编辑的受精卵放入子宫,那就逾越了红线。
而贺建奎的研究,不仅把经过基因编辑的受精卵放入子宫,更产生了两名活生生的婴儿。这严重违背了基因编辑的相关准则,简直可以称之为“疯狂”。这无异于打开了潘多拉魔盒,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
让人不解的是,如此疯狂的实验,是如何一路闯关的?
贺建奎提供的信息显示,批准该研究的伦理委员会为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伦理委员会,但和美妇医院则否认与贺建奎有合作,而基因编辑婴儿伦理审查文件上“签字”者,接受采访时均称不知情,自己没签字。
贺建奎在中国临床实验注册中心拿下了ChiCTR1800019378注册号,根据注册信息,申请人所在单位为南方科技大学,该项目的试验主办单位之一也有南方科大。南方科大表示,贺建奎的研究在校外开展,他们不知情。相关工商信息却显示,贺建奎在校外创建的基因公司,南科大正是股东之一。
贺建奎研究的经费或物资来源为“深圳市科技创新自由探索项目”,但深圳科创委至今没有作出回应。深圳市卫计委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则表示,试验未经医学伦理报备,正展开调查。
一个关系人类安全和社会伦理的重大实验,相关当事方和监管机构要么不知情,要么不回应,使得这起事件更加迷雾重重。贺建奎拿纳税人的钱做违法实验,为何没人干预?相关的审查和监管难道是形同虚设?基因编辑婴儿研究从立项,直至生米煮成熟饭,这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不能是个谜。相关机构应当本着负责任的态度,给社会一个令人信服的说法。
这一事件,也暴露出相关监管制度的漏洞。在美国,研究人员必须首先获得FDA批准,才能进行人体试验。而在我国,卫生部门则把权力下放,授权各医院的伦理委员会对人体试验研究进行审核。眼下,基因编辑技术发展迅速,精度高、成本低,而且操作简单,让基因编辑的“门槛”大幅降低。加强基因编辑研究的立法监管,已不容回避。
科学应当鼓励探索,允许突破,但是这一切,必须建立在符合伦理、遵守法律的基础之上,否则,科学就可能沦为谋利、甚至作恶的工具,危害公众利益。
面对基因编辑婴儿事件,122位科学家空前一致,向社会展现了责任担当。相关管理部门和机构,理当同样如此,对此事展开雷厉风行的调查处理,才能捍卫科研伦理,还公众以安全感。
【专题】专题|首例基因编辑婴儿罗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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