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回应“停车位百元招租”:出于现实情况 遵守程序规定
企业中标通知书。 来源:网络
11月24日晚,针对近日“湖南邵阳隆回县1805个停泊车位招租价格100元/年/个”一事,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简称县城管执法局)局长王觉民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邵阳一个停车泊位招租价格是200元一年,但是负责运营的物业管理公司存在勉强维持的问题。出于隆回县城的现实情况考虑,最后确定了目前的招租价格。
王觉民表示,隆回县公共停车泊位招租价格和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核定严格遵守相关程序规定,停车收费管理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
11月19日,隆回县城管执法局发布中标通知书,东莞市东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每年18.05万元的价格成功竞得隆回县城区部分主干道路1805个停车收费管理运营权。有网友认为,100元/年/个的招租费用较低,按照“超出30分钟每小时5元”的停车收费标准,中标企业很可能从中获得暴利。
停车泊位管理项目部分投标人排名情况。 隆回县政府官网截图
质疑:低成本、高回报
11月23日,微信公众号“邵阳风骨”发表一篇《隆回县城管执法局100元每年贱卖停车泊位,很好,请按这个价格卖房!!》为题的推文。
该推文指出,近日,隆回县城区主干道1805个公共停车泊位被隆回县城管执法局以18.05万卖出。对中标企业来说,每年只需向县财政缴纳公共停车泊位经营权费用100元/个,平均成本每天不足3毛钱。
“邵阳风骨”还称,按照隆回县规定的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超出30分钟按每小时5元收费,假设一个停车泊位每天平均2小时收费,一天就是10元。这就意味着,中标企业以每天不足3毛钱的成本,可创造每天10元的利润,暴利达33倍之多。
上述推文还在文末附上此次公共停车泊位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其中欠费追缴规定为:县城管执法局协助运营企业在县交警大队设立停车服务费欠费追缴窗口,在县交警大队对车主进行违法处罚或车辆年检年审时,督促车主主动缴纳停车服务费欠费;同时运营企业可依法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追缴停车服务费欠费。有网友认为,隆回县城管执法局涉嫌以车辆年检为要挟,迫使车主交付停车费。
澎湃新闻查询公开资料发现,隆回县推进城区主干道公共停车泊位收费,至少酝酿半年左右。
隆回县政府官网显示,2018年6月,县城管执法局就针对县城区主干道公共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发布调查问卷。57.25%的受访人对在县城主干道进行收费管理表示支持。在收费标准方面,95%的受访人选择了5元/小时,另外两个选项分别是6元/小时和8元/小时。
另据隆回县政府官网披露,2018年7月,县城管执法局曾举行“对县城区公共停车泊位实行停车收费”听证会,20名公众听证代表及县人大、县政协、县政府办、县交警大队相关人士参加。一篇由隆回县城管执法局供稿、发布在隆回新闻网的文章显示,听证会上,各个部门代表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一致同意赞成收费。
2018年10月10日,隆回县城管执法局通过县政府官网发布“城区部分道路公共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对外承包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指出,为切实缓解县城停车难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并经县人大审议、县政协协商通过,该县拟自2019年1月1日开始,对县城区部分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并采取市场化运作。
招标公告明确,此次招标的公共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对外承包经营项目,政府不投入、不兜底、不买单,企业自负盈亏。经营期限暂定为5年,经营期满后,由政府决定是否续期,或重新招投标。经营期限内,按每个公共停车泊位每年100元的标准向县财政缴纳经营权费。
招标公告还对列出投标人条件,具体包括企业应具备停车收费管理资质、注册资金达300万以上(含300万)、具有依法缴纳税费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等。
2018年10月24日,隆回县城管执法局发布城区部分道路公共停车泊位收费管理项目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显示,10月23日,包括东莞市东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内的18家企业通过审查参与投标。18家企业报价均为100元/个/年,其中,东莞市东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97.94的最高评分中标。
隆回县城区主干道公共停车泊位收费管理调查问卷部分内容。 隆回县政府官网截图
回应:定价出于现实情况考虑
对于“停车泊位百元招租”的问题,隆回县城管执法局局长王觉民告诉澎湃新闻,之前他们去过邵阳市,了解邵阳一个停车泊位招租价格是200元一年,但是负责运营的物业管理公司存在勉强维持的问题。同时,他们也学习了长沙市如何管理停车泊位,停车泊位招租没有统一的标准,出于隆回县城的现实情况考虑,最后确定了目前的招租价格。
“在此之前,隆回县乱停乱放现象明显,通过停车泊位招租的方式,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督促广大驾驶员规范有序停放车辆,为确保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工作,避免停车后忘记缴费的情况,我们与交警大队合作设立停车服务费欠费追缴窗口。”王觉民说,这项措施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与此同时,11月23日,隆回县城管执法局通过隆回新闻网发布“关于对县城区部分道路实行停车收费管理”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称,实行停车收费管理是因为临时停车难问题凸显。为切实提高车辆停放周转率,督促广大驾驶员规范有序停放车辆,并引导其将车辆停放至停车场等路外停车设施,在借鉴邵阳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县城区部分道路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
针对停车泊位招租价格和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等问题,情况说明表示,招租价格和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核定严格遵守相关程序规定,先后组织了问卷调查,召开了听证会、部门协调会议,并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协主席会议协商通过,同时参考了邵阳市的价格及标准。
上述情况说明还披露,据了解,邵阳市的停车泊位招租价格为200元/年/位。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为:15分钟内免费停车,超出15分钟的按每小时5元的标准收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收取。经营期限为15年。
情况说明称,为确保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在参考邵阳市停车泊位招租价格和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到县城城区仅有1805个停车泊位、县城经济较市区相对落后等实际情况,拟通过适当降低停车泊位招租价格,延长免费停车时间、缩短经营期限等方式,解决泊位收费管理运营公司收益、广大驾驶员利益及政策变动风险等三个方面的问题和矛盾,为此,将县城区停车泊位招租价格定为100元/年/位。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定为:30分钟内免费停车,超出30分钟的按每小时5元的标准收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收取,每日收费最高限额50元。经营期限定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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