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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吃空饷”后不该是“空等”

南国早报 2018-11-25 16:18 大字

辛辣点评

□北京冯海宁

今年六七月,被媒体广为报道和社会广为关注的浙江苍南“吃空饷事件”曾引爆舆情。随后,当地纪委介入调查。时间过去近半年,却没有进一步的消息。(据《民主与法制时报》11月24日报道)

尽管近年来各地对“吃空饷”采取从严查处从严问责,收到了积极成效,但上述“吃空饷”事件却令人意外:对该县盐务管理局4名领导子女“吃空饷”,多名举报人早就举报,媒体半年前就报道过,当地纪委也已介入,但如今却没有“下文”,这既让举报者“空等”,也让舆论很困惑。

来自该县人社部门的信息是,吃空饷者“去年9月就全部解聘了,社保已经停了”。显然,这种结果无法让人满意,因为既没有看到官方调查结果,也没有看到吃空饷者“吐”出曾经吃进去的工资,也未见有关领导被追责。坦率地说,这是对举报者和媒体知情权、监督权的漠视。

当地纪检部门表示,因为案件情况复杂,目前仍在调查中。但既然已经证实“确实存在违规招聘情况”,为何不先处置“吃空饷”问题?是调查效率不高,还是调查工作遭遇某些阻力呢?

还值得注意的是,举报人从去年9月就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补偿职工工资及相关福利的仲裁,但一年多过去了,仲裁机构一点动静都没有。而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即便需要延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也就是说,举报人无论是举报“吃空饷”,还是申请工资福利仲裁,都变成了长时间“空等”。前者已被有关部门间接证实,但就是没有处理结果。而后者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期限,更让人无法理解和接受。显然,这种“空等”会让举报者心凉,也让相关法律法规沦为废纸,让公平正义迟迟不能到来。

此次媒体报道后,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结案”,不要让某些违法违规问题无限期拖延。即便现在还不能全部“结案”,也应该公布调查进展,以便安抚举报人和舆论情绪;或者先解决已经查实的问题,以便让举报人的权益得到及时保障。换言之,查处案件,一定要有时间限制,更要考虑举报人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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