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公安征集旺某等13人犯罪线索 包括非法办“母语竞赛”
为牢牢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的总基调,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经青海省玉树州囊谦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案侦查,成功破获“旺某、索某、尕某等3人非法采矿”、“总某、俄某等10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等案件。经检察机关批准,依法逮捕旺某、总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为彻底查清全部违法犯罪事实,现向全社会广泛征集犯罪嫌疑人旺某、总某等13人与下列违法犯罪行为相关的线索和证据:
1、未经批准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非法采挖沙石从中牟取暴利的行为;2、以祈愿“和平、自由、团结”为由,非法举办法会、"母语竞赛”等大型活动;3、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以“公平、公正、保护环境”为由,成立非法组织的行为;4、涉足建筑、工程等领域,进行强拦强包施工材料、建筑用料运输等强迫交易行为;5、在本地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占用农、林、草山等违法犯罪行为;6、以各种理由带头拒绝享受草原奖补资金等各项国家惠民政策的违法犯罪行为;7、以“静坐"的形式,煽动、蛊惑群众到政法机关扰乱办公秩序等违法行为;8、在公安、检察机关案件侦办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据、故意捏造事实等违法行为;9、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望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旺某、总某等人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违法犯罪行为的线索、证据。囊谦县公安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十五条对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鉴定人、被害人依法采取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等相关措施。并依据《青海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群众进行奖励。同时敦促所有涉案的其他人员及时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举报地址
玉树州囊谦县公安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
联系人/电话
扎警官15909762977
崔警官18935667776
孙警官15500703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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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谦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子邮箱
nqgashbgs@163.com
玉树州囊谦县公安局
2018年11月19日
(本文原标题:《关于公开征集旺某、总某等13人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的通告(藏汉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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