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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中小学生校内禁用智能手机 使用非智能机也要打申请

湘潭广电新媒体 2018-11-22 10:58 大字

近日,市教育局印发了《湘潭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生在校内使用智能手机的规定》的通知,对全市中小学生在校内使用智能手机作了明确规定。

湘潭市教育局

关于严禁中小学生在校内使用智能手机的规定

各县市区教育局、园区社会事业局(部)、各市直中小学校:

随着互联网和手机终端发展,成瘾性网络游戏、邪恶动漫不良小说、互联网赌博等不断出现,造成一些中小学生沉迷游戏、行为失范、价值观混乱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中小学生的学习进步和身心健康,甚至出现人身伤亡、违法犯罪等恶性事件。为切实做好中小学生网络教育引导工作,有效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18〕3号)关于“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的规定,结合湘潭实际,现就全市中小学生使用手机作如下规定:

一、禁止中小学生在校内使用智能手机和个人平板电脑,用于通话的非智能手机和儿童手表经学生家长向学校申请并获得批准后,学生可以在中午和下午放学后开机使用。

二、严格控制中小学生在家使用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时间。每天在家使用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家长必须采取有力的监督措施,禁止孩子长时间通过智能手机玩游戏、视频、聊天,严禁孩子进入不良链接观看暴力、色情信息。

三、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规定教师通过手机微信、QQ、家校通平台等发送中小学生回家作业的具体时间段,每个教师不能超过时间段布置学生家庭作业。

四、家长微信群、QQ群只能用于家校沟通交流,禁止发送有关收费、开展校外活动、学生成绩排名(队)等方面的通知信息。

五、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通话区域,开辟留守儿童定期与父母电话交流的场所,用实际行动和扎实有效的措施关心关爱留守儿童。

各地各中小学校要根据以上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宣传,通过各种方式让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理解支持。

(原题为:《定了!湘潭市中小学生校内禁用智能手机,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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