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对校外培训机构出新规—— 校外培训教学进度不能超过学校
11月12日,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公布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并于即日开始实施。《标准(试行)》中,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条件及办学要求的方方面面都设定了“规定动作”,可谓细致入微。比如,营利性培训机构名称中必须出现“公司”字样、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专职教师不得少于教师总数的1/3、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场地不低于3平方米、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地中小学同期进度等。(摘自《大河报》)
编辑点评
校外辅导“抢跑”饱受诟病。今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就当前校外培训发展中面临的难点、痛点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河南这次推出“标准”,是在贯彻国办“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然而,如何保障“标准”不打折扣地执行,才是下一步工作重点。要消除家长“抢跑”的冲动,关键仍在“标准”之外——只有推动中高考制度改革进一步加速,才能真正为家长解忧、为孩子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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