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遗失 不用再登报声明
本报讯 “营业执照遗失后再也不用登报声明啦!”日前,在市行政审批局办事大厅办事的方先生高兴地说。
据悉,营业执照登报作废声明的许可事项已被国务院取消,在其取消后,对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申请补领的,不再要求申请人付费委托媒体刊登作废声明,改为按照自主公示、自负其责的原则免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企业在办理补领营业执照登记时,登记机关只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企业的营业执照作废声明,不再收取报纸样张,补领营业执照登记收取的材料由4份变为2份,凭《补领营业执照申请书》、授权委托书即可为企业当场办理营业执照补发。此项新政,免除了企业的登报费用,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提高了办事效率。(陈军 班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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