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房超标当严处
据媒体报道,郑州市惠济区大河路办事处几年前搬进一栋气派的大楼里办公。该办事处在编职工共有54名,却占用了1至5层30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远超国家规定。更奇怪的是,这栋政府办公大楼是自建还是租赁?记者多次询问该办事处,却无人答复。
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县级及以下机关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16~18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0~12平方米。按此标准推算,大河路办事处办公室的建筑面积总和不应超过972平方米。而据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使用、运行费用支出等情况,都应当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共平台定期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而对于超标准的办公用房,要统一配置、统一处置。该办事处办公用房超标,不仅不积极整改,还以各种形式拒绝舆论监督,理应受到严肃处理。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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